三个条件:第一,经过正式的组织人事程序;第二,具有相应的任命文件;第三,必须要有正式、确定的工作职责。”
“检察厅所出示的所谓会议纪要,既非正式的,有关在席专家职权确定的文件,也并非正式的组织人事程序的讨论流程。以这样一份讨论的文件,来确定森本作为在席专家所具有的审批职权,显然依据不足。”
千贺子闻言立刻起身反驳道,“无论是正式的文件也好,还是非正式的文件也好,重要的是文件的内容本身。两份会议纪要里的内容均清楚的显示,市政厅的科学技术促进委员会,将对精密机械采购补贴的审批职权实质性地交给了在席专家来负责。关于这一内容,辩护律师无论再怎样争辩,也是否认不了的!”
这位女公诉人在法庭上展示着两份会议纪要的内容。
上面的白纸黑字,的确清清楚楚地写明,市政厅将采购补贴的审批权限交给了在席专家来负责。
在女检察官的凌厉之势面前,北原的表情,没有任何波澜,只是也同样拿起了控方出示的会议纪要,指着上面的内容说道,“请裁判长注意会议纪要中关于财务所的审批权限。第一次会议纪要,也载明了财务所亦要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第二次会议纪要中,则修改了财务所的审批权限。”
“这意味着什么呢?”北原在法庭之中,走动起来,“也就是说,会议纪要所确定的所谓‘审批权限’,并不是最终的、确定的审批职权。只是一个讨论中的结果。换句话说,如果今天控方只出示了第一份会议纪要,那么审批的职权实际上就由在席专家和财务所一起负责。而现在第二份会议纪要,又将审批的职权只交给了在席专家。”
“那么——”北原继续道,“我们怎么能确定,还有没有第三次会议纪要,第四次会议纪要,第五次会议纪要?也许就在第三次会议纪要,关于在席专家的审批权限又进行了修改。也许在第五次会议纪要,在席专家的审批权限就完全被取消。”
“如果,控方想要以会议纪要来证明森本作为在席专家的审批权限,那就应当调取出市政厅所有的会议纪要讨论记录,并以最后一次会议纪要确定的专家职权为准。在没有控方没有提供完整的会议纪要之前,所谓关于在席专家审批权限的讨论,都只是待定的,并非是最终所确定的在席专家职权!”
裁判席上的诸位法官,听到北原的话语,都不住地微微点头。左久间法官随即看向了公诉人席位,“辩护人说的是有道理的。检察厅,你们这边要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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