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为什么戴流苏会比这绢花儿好看?我从未见过这样的绢花,这花瓣边儿你们是用火处理过吧?”那妇人对手中的绢花爱不释手,但是又不得不承认,的确是戴流苏比较好看。
“因为您现在的发髻很高,所以用这个流苏比较好看,假如说你头发散着或者往下压的话,戴绢花会比流苏好看,当然,什么在你头上都不错。“洛裳的脸本就很讨喜,她说话声音又软糯,听得那妇人又笑出了声。
“我家老大都这样大了,我哪里还能散头发?”妇人无奈的摇头道。
“谁说成家就不能散了,在家里散着谁看的到呀?”洛裳朝妇人眨了眨眼,里面的意思再清楚不过。
“你这花儿卖得倒是不贵,不过这流苏簪子就有些贵了,我之前买过一个才15文,你这个一小点就要三十文。”那妇人有些纠结的握着绢花和簪子道。
“一分价钱一分货,店里还有更贵的呢,当然也更加好看。您不用着急下决定,可以下去看看,如果没找到合适的,您再回来找我。”洛裳嘴上甜甜的说道,但是心里却相当笃定,这吉祥县的整条街上,都找不到这样的簪子样式。
很多法子是她独创的,她这人不怎么会做饭不怎么会做衣服,所有的天赋都在这簪子上。前世,她到京城的时候名声已经很大了,所以那时候已经很少批量制作了,大部分都是给人定做,所以她但凡看一眼那人的脸型发型,她心里就有了勾画。
那妇人听见她这样说,反倒是觉得她通情达理。
只是,那人刚要再摸一摸簪子,洛裳已经伸手将流苏簪子重新戴到了自己的头上,她皮肤白皙,头上除了一朵小小的簪花,就是这支流苏簪子,那流苏轻轻的荡在她的耳边,说不出的好看。
“夫人,你先下去再瞧瞧吧,实在找不到顺心的,再回来找我呀!”洛裳哪里会瞧不见那人脸上的不舍,但她说话还是说得相当痛快。
杏花儿在一旁一边忙活收钱,一边偷偷的瞧着,结果过去好几拨人,大家只买了绢花,其他的簪子愣是都没有买,而且裳裳还相当潇洒的将人给送走了。
“你这怎么做生意的呢,怎么不把客人留下来?”杏花伸手戳了戳洛裳的腮帮子。
洛裳一脸闲散的靠在自己的椅子上,声音,慢吞吞的道:“她们只有下去看过了,打听过了,才知道我这东西的好。”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这句话还是说得很在理。
“我才不信,你看你手都弄破了,这要是卖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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