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在品味什么山珍海味。
“吃,多吃点才有力气活下去。”
秦浩的话让阿福不禁落了泪,自从跟着老爷一家出来逃难,他就没过一天安稳日子,路上又是兵又是匪的,别说吃肉了,运气差一点命都没了,特别是在老爷太太去世后,他带着小少爷更是担惊受怕,生怕自己一下没看住,让少爷被那些饿红眼的灾民给
“行了,大男人哭什么,往后有我一口吃的,就不会让你饿着。”秦浩拍了拍阿福的肩膀,尽管他只是用了很小的力气,对方还是肩膀一塌差点摔倒,这身子实在是太弱了。
“老板,照着这样的再来一份!”
“好嘞。”
店老板在一旁看得也是目瞪口呆,那个大人也就罢了,那个小孩居然吃得比大人还多,十二个馍馍,平日里一个成年干苦力活的也就吃四个,何况还有四斤羊肉呢。
“二位吃好了,这是给您找的钱。”
阿福接过店老板递过来的铜板,数了好几遍,一阵嘟囔:“一顿饭吃了半个大洋,少爷咱以后可不能这么吃了。”
在阿福数铜板的时候,秦浩也算了一下,一共六十二个,也就是说一个银元差不多相当于一百二十个铜板,的确是不便宜。
不过也正常,这年头肉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原本就是奢侈品。
“走,找个地方买几件衣服,洗个澡。”
吃饱喝足,秦浩再也忍受不了身上散发怪味的衣服,在阿福的带领下前往成衣店,作为乞丐,阿福对津门还是有所了解的,哪里有饭庄酒楼,哪里有达官贵人出没,他都门儿清。
一路上,秦浩所见大部分都是低矮的木屋或者是黄土房,街道上路过的民众一个个也都是骨瘦如柴,几乎就没见过胖子,而且大部分民众给秦浩的感觉很不好,一个个眼睛发直,怎么形容呢?就好像是对生活失去了希望,就像是一具具行尸走肉。
一直走到能远远见到小洋楼的街道,路上的行人才逐渐变得多元化起来,有拉着黄包车满街跑的车夫,有大腹便便吃得脑满肠肥还搂着身材妖娆招摇过市的土豪,自然也少不了操着各种方言叫卖的伙计。
“少爷,就这家吧,这家便宜,料子也不错,耐穿。”
“嗯,就这家吧。”
秦浩也不挑,能把这身馊了的衣服换掉就成。
“唉唉,有点眼力劲成嘛,要饭的去饭庄,我们这儿可没吃的。”成衣铺的伙计见一大一小俩叫花子就要往里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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