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唐山地震,我去抗震救灾来着,就把它给丢了。
有一年海军报社还奖给我一支圆珠笔,可写出三种颜色的字来,我又作试笔诗一首:小小一支圆珠笔,是红蓝黑三色的,三种颜色皆试过,下水的情况还可以。若用它来写稿子,不太容易出字体,只适合开会作记录,丢了也不觉可惜。
当我用上电脑的时候,我是多么怀念和珍惜用钢笔抄写的稿子呀!你可以说我的小说写得不好,但不可以说我的稿子抄得不好。余与各类编辑打交道二十多年,还没听哪位编辑说我的稿子卷面不整洁、写的字不好看。你也可以说我的小说不深刻,但不可以说我的语言不流畅。而流畅是从不流畅中过来的,这就须没完没了地改。抄稿子的时候你还不能保证一个字也不错,错一个字一涂抹看上去就不顺眼,若是拿小剪子剪一块白纸将它盖住呢,也还是能看出来。遇到这种情况,不管已经写了多少字我都要把整张纸全撕了,重新来。早晚自己顺眼了这才把稿子投出去,你心里话:这么整洁流畅的稿子,编辑能忍心不用?这样一来卷面是整洁了,语言是流畅了,浪费的稿纸却就老了去了。我于前年冬天即买了个电脑。近两年的实践证明,电脑的出现和普及是本世纪写作上的一次最深刻的机械革命。它最大的优越性就是便于没完没了地修改。你删、添、调整、改了半截又不想改了再恢复,都方便得要命,它不会也不可能影响稿子的质量。相反,因为改起来方便,你更愿意多改它几遍,只能是提高质量而不可能降低。当然有个掌握的过程,比方你从前写作只考虑写的内容,而无须考虑每一个字的结构,现在不仅要考虑要写的内容,还要考虑每一个字怎么写。但这个过程很快就会过去,像我这么笨且不懂英语的人两个月尚能解决问题,更何况比我聪明和灵巧得多的人乎?如果你稍微懂点英语掌握得会更快。
它当然也有缺点,比方它不便于携带,出了问题不便于维修什么的。特别像我这种抽烟的人还要受到许多限制。我先前写东西是一手拿着香烟抽,一手拿着钢笔写的,从来也没觉得有什么不方便。现在不行了,你若抽烟,就只能用一只手打。正规的指法是两手并用,哪根手指摁哪个键是固定的,熟了之后可以盲打,甭看键盘。可我不行,我大多数时间里实际是只用一个手操作,另一只手偶尔帮一点忙,但因为指法不规范,也快不到哪里去。可咱不就是用它来写个稿子吗?一边想着一边打?咱又不是专职的打字员,你要那么快干嘛?
刀耕火种了多年,字写得又不错,不忍割舍,有一点惯性和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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