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则二三十里,视沿途官道情况,以及周边贼兵动向和驻营地方为准,无永宁伯帅令,不可加急行军,一如定规,不得有违。”
张诚将那沓文稿一张一张仔细翻阅,只见接下来就是《作战之规》了,对于在同流贼作战之际该如何应对,也予以明确,以免临战生乱。
“一、出队要分三大支,临时再多分出几小支;凡遇房屋之处,须分一支,以防埋伏;小山之后,亦须分出一支;树林之中,更须分出一支。
二、队伍要占住山坡高处,排立列阵,不动如山,营官更要四处往来,以鼓舞各部士气,更寻登高处,以瞭望贼情。
三、打仗要打个“稳”字。贼呐喊而我不应,贼来冲扑时,我亦不动,严守阵列,只以炮、铳、弓弩防守,贼冲至近前,则刀盾结阵,枪矛棍棒出击,铳弓寻隙补射;不论贼扑我几次,尽皆如此御守;稳住过两个时辰,贼力疲气竭,我师必然大胜;若贼力竭而溃,可使三成骑兵追击,初时只追不杀,而以铳弓射之,以为驱赶,使其阵乱无形;待贼兵真溃,才可发力追击。
四、前队须留精兵五百,以备贼之冲锋;后队亦须留精兵五百,以备我之救败;中间大队亦须分出五百,以护辎重。前队若遇小挫,则后队精兵出击,以救败;若前队得胜,则后队精兵不动,专等收队时在梢尾行走,更备救急,不可轻出。
五、贼不入射界,炮铳皆不得发,违者立斩,并罚其上官;刀盾枪矛近战对杀之时,须让贼先动手,我后动手,待头一下已过,第二下未来之时,我好拨他头一下,正好可击杀他。”
条条款款罗列极细,张诚更是字字斟酌,句句细思,要知道这些条例一旦制定完毕,将作为此番中州与闯贼对战的根本原则,可是要发行到全军各营将官知晓,实难更易。
孙时相与胡以温因与其他各将不同,他们住所就在张诚的中军行辕大帐旁边,所以并未急着归去,而是与刘承祖一同留下,准备遵照张诚审阅意见,对《作战条例》进行最后的修改。
此刻,他见到张诚面上露出满意的神情,便在一旁插言说道:“我师有此营规,无论各营调拨何处,事势缓急,只须严守此法,日行三四十里间,半日行路,半日筑营,粮药随带,到处皆可立营筑垒,劳逸饥饱之间,大可节养其体力,体恤其艰苦,以此用兵,中州贼乱,何愁不平啊!”
胡以温也在一旁附和道:“依此‘条例’,我师对战李贼,当能自立于不败之地,得致人而不致于人之效!”
“这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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