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山以后,陈洛很快就抓到了一只野兔。
以前穷的时候,他老爹陈老大就是靠着打猎把他养大的。打野味对于他这种穷苦人家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陈洛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十几年,老爹身上会的手艺,他基本上都会了。
提着野兔的耳朵,陈洛抓起一小块药膏,强行塞了进去。
一分钟。
两分钟......
直到十分钟以后,被陈洛踢在手里面的野兔突然挣扎了起来,兔腿到处乱窜。一股奇怪的力量从兔子的身体当中逸散了出来。红色的兔眼当中多出了一些须根状的纹络,看上去格外的狰狞。兔子皮肤表面也多出了好几个肌肉鼓包,树根一样的血管凸显在外面,看上去格外的吓人。
嘭!
被兔腿踹中一脚的陈洛只觉得胸口一闷,差点没有喘上气来。
抓在手里面的野兔挣扎也是越来越激烈,到最后彻底的挣脱了陈洛的束缚,发疯的兔子跟得了疯牛病一样,对着前面的树桩一头撞了上去。
‘嘭’的一声。
脑浆崩裂。
野兔当场就把自己的兔脑袋给撞烂了,力道之大甚至把前面的枯树都给撞出了一个凹坑。
‘这么大的劲儿?’
陈洛也被吓了一跳,他快速走上前去,在野兔撞出来的窟窿前观察了起来。
老皮大树的树皮上竟然被撞出了一个七八厘米深的窟窿,兔血脑浆混杂在里面,看的格外渗人。
“药有用!”
陈洛激动了起来。
剩下的就是找使用方法了。
之后陈洛又在山上抓了好几个小动物,蛇、刺猬、狐狸。直到把手里面的药膏全部吃完他才停下了尝试的行为。
通过这么多动物的‘牺牲’,陈洛大致得出了一个结论。
药膏是有用的。
这点毋庸置疑,动物不同吃下去以后的效果也不一样、
山上的野生动物明显效果要更好。
折腾了一天,陈洛回到家的时候,整个人都有些疲惫了。
喝完小酒的三叔醉醺醺地回家了。
他们这些收尸人平常有事的时候很忙,但其他大半时间都是比较闲的。三叔又是一个老光棍,领到钱之后自然是去喝花酒了。在城里忙碌了一辈子,却没有攒下半点积蓄,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三叔平常的日子过的是有多潇洒。
“谁忒娘的在老子家里煮牛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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