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三章 李鸿章筹议海防(3)
三、原奏造船一条。查各国海防新论:凡与滨海各国开战者,若将本国所有兵船径往守住敌国各海口,不容其船出入,则为防守本国海岸之上策。其次莫如自守,如沿海数千里,敌船处处可到,若处处设防,以全力散布于甚大之地面,兵分力单,一处受创,全局失势,故必聚积精锐保护紧要数处,即可固守等语,所论极为精切。
中国兵船甚少,岂能往堵敌国海口,上策固办不到,欲求自守,亦非易言。自奉天至广东,沿海袤延万里,口岸林立,若必处处宿以重兵,所费浩繁,力既不给,势必大溃。
惟有分别缓急,择尤为紧要之处,如直隶之大沽、北塘、山海关一带,系京畿门户,是为最要。江苏吴淞至江阴一带,系长江门户,是为次要。盖京畿为天下根本,长江为财赋奥区,但能守此最要次要地方,其余各省海口边境略为布置,即有挫失,于大局尚无甚碍。
惟既欲固守,必欲将所有兵马、炮位、军械、辎重并工局物力储备坚厚,虽军情百变而不离其宗。庙算阃算,平昔之经营,临事之调度,皆不可一毫错乱。
道光二十一年,夷船入长江,而全局始震。咸丰十年,夷兵犯津通,而根本遂危。彼族能攻我要害,制我命脉。而我所以失事者,由于散漫设防,东援西调,未将全力聚于紧要数处。
今议海防,则必鉴前辙。其防之之法,大要分为两端,一为守定不动之法,如口内炮台壁垒格外坚固,须能抵御敌船大炮之弹,而炮台所用炮位,须能击破敌之铁甲舰。又必有守口巨炮铁船,设法阻挡水路,并藏伏水蕾等器。一为挪移反应之法,如兵船与陆军随时游击,可以防敌兵沿海登岸。是外海水师铁甲舰与守口大炮铁船皆断不可少之物矣。
现计闽厂造成轮船十五艘,内有二艘已在台湾遭风损坏。沪厂造成轮船六艘,内有二艘马力五百匹,配炮二十六尊,与外国大兵舰相等。其余各舰,皆仅与外国小兵舰基本相等。然已费银数百万有奇,物料匠工多自外洋购致。是以中国造船之银,倍于外洋购舰之价。今急欲成军,须在外国定造更为省便,但不可转托洋商误买旧舰,徒糜巨款。
访闻兵舰及铁甲舰以英国为最精,英之官厂公司厂均以造铁甲之优劣相与争衡,日新月异。应拣派明于制造略知兵事之员,选带学生工匠前往,由总理衙门会商驻京使臣,移知该国兵部,俾得亲赴各厂考究,何等舰只最为坚固灵捷,并宜于中国水道者,与其议价定造。即将带去华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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