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容易就能理解,那就是鄙夷。而虞良的视线同样落在那些人身上,他立刻就知道了其中的原因。
对于这个城区的原住民来说,自己的身体就是展现自身艺术修养最好的画板,所以虞良可以看见高达一米的七彩鸡冠发型,遍及全身的花海纹身和各种各样奇怪的服饰。
有人用绷带将自己全身包裹起来,只露出两只玻璃珠一样的义眼;有人穿着清朝的官服,将自己化妆成僵尸模样,然后坐着带着四个轮的棺材出行;还有人的衣服倒是穿得齐整,但除了性-器官以外全都遮住。
嗯,全都遮住,不论男女都有,这让虞良怀疑漏阴癖可能也是整座赛博城市的城市病。
这让虞良想到了古代的一个词语——
“服妖”,基本上就可以形容这些人。而他也是越看越觉得离谱,离谱到虞良想为自己的不潮流向这些赛博人道歉。
哦,还行,至少他的头发是白的,看起来要比身边的钟晨更加时尚一些,毕竟钟晨仅仅是穿着简单的西装和皮鞋,就如同保镖一样跟在虞良的左右。
“这种复古的款式,隐藏在轻薄西装下的爆炸性肌肉,优美的线条感以及紧绷的衣物,竟有种生机勃发的美感。这就是最新的复古潮流吗?实在是……实在是!”在经过街角时,一个服装难辨雌雄的人瞪大眼睛看着钟晨,ta的嘴里情不自禁地就蹦出三个字来:“太酷啦!”随着ta的尖叫,街道上其他服装各异的男女老少全都围了上来,对着钟晨的服饰指指点点。
复古?潮流?不就是一件不合身的紧身西装吗?哪来这么多的戏?所以不符合大众审美就是新潮咯?
虞良在吐槽的时候还是能保持思维敏捷的,他看着围上来的人群,有人甚至想要戳戳钟晨的胸大肌,但立马就被钟晨以擒拿手制服,
“诶哟诶哟”地痛呼起来。眼见着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他也只有打出两个
“速”字符,然后拉起钟晨一路小跑,远离这些人群。两人越过街道,走进人潮之中,受人潮的裹挟,向着另一处广场走去。
那里似乎开着音乐会,浓妆艳抹的男男女女在舞台下疯狂地挥舞着手,用尽全身的气力叫喊着,仿佛要将灵魂进献给台上的摇滚乐队。
“往那边去看看,找个地方吃点东西。”虞良随意指了一处地方,那里有着比较密集的店铺,招牌闪耀着彩光,但仅仅看招牌名字的话他也不清楚这些店铺到底是做什么的。
比如
“好想做木老师的狗”,又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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