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如果说原来他是四肢朝地的状态,就像一只野兽一样,那么现在的他就拥有了一条比自身更加粗大的尾巴,被他拖在身后。
当然,这截超大的尾巴并非是什么累赘,他完全可以利用这截粗大的尾巴立起来。
是的,他的身体可以由尾巴支撑住,从而获得更广阔的视野……
好吧他并没有视野,但这么做的话的确可以让他感受到更高处吹来的风,并且可以感受到更远处穿过来的震动。
他猜测,自己现在的模样就像是一只拥有着粗大尾巴的袋鼠,袋鼠用尾巴支撑起了自己的全身,使他看起来很高。
简单的结合让他明白了两件事。
他可以和其他骨头进行结合。
结合后的骨头可以被他驱使。
哈哈,还有什么消息比这两个发现更加令人愉悦呢?
这意味着……
他可以拼接出一个更绝妙的身躯,一个真正的身躯。
这个身躯上可以拥有眼睛拥有耳朵,这样的话他就能够真的去看见真的去听见了!
按理来说,身后的尾骨只是骨头而已,不该有触觉,因为它没有触觉神经;不该有动力,因为它没有肌肉。
可它却拥有了这样的能力,这说明骨头拥有着概念上的能力。
假如能够找到一个别人的头骨,那就能够解决掉现在的所有问题了!
长两个头什么的,也不是不可以嘛。
李花朝心中美滋滋地想着,他又不会执着于自己的形态,对他来说,只要能够获得更强的战斗力就行了。
于是接下来,他开始兴致勃勃地寻找着自己心仪的骨头,不断地拼接着自己的身体。
跑得慢?
先接一大条骨头,再找一下小骨头分别粘贴到大骨头的两次,就像是蜈蚣一样,拥有这么多对脚的他当然跑得比原先快多了。
这是……
李花朝感受着自己刚从骨头堆里拉出来的一块骨头,细致体验着它的模样,很快就有了些许的猜测。
对了,这是一只脚骨。
脚的话,可以放在蜈蚣身体的下方。
李花朝想好了这块骨头的归属,立刻就将其安置好,就在他装好的那一个瞬间,一道声音在脑海中响起。
“莫西莫西,有人嘛?扣你鸡哇,哈喽?”
“你是……冒险家?”李花朝敏锐地从对方的声音中感觉到了熟悉,几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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