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颜色的水晶纽扣,在地下室成了所有镜子争相反射的光线之源。他腰间挂着把美丽的贵族剑,半圆的黄铜护手委实漂亮,但衬底的礼服长裤很不合身,鞋子也沾满泥土。
“我们的消耗在预期的底线之内,首领大人,打仗哪有不死人的?”托拜斯不以为然地说。他用手把玩纽扣,露出指环上的硕大宝石。
“这副做派你最好不要让别人看见。”他警告。
“您不必担心。来去无踪是我赖以为生的本领呐,大人。”
这话倒没错。托拜斯本来是个榜上有名的窃贼,被巡逻队和十字骑士追捕得入地无门。但他既然完整地活到了现在,就足以证明自身价值。西尔瓦努斯将游荡的刺客、夜莺与佣兵团中专于此道的冒险者交给托拜斯管理,自从上次的刺杀失败以来,这家伙还没给他拿出更糟糕的结果。
但他也不会忘记自己交给托拜斯的任务目前只有这一个。我早该让这垃圾去后勤的队伍。“你是来报告渗透作战情况的吧,我不想听你说废话。”
托拜斯一耸肩,胸口的流苏摇动起来。“高塔的使者不在城内,几起爆炸确实是他引起的。显然,白之使瞄准了我们的军需物资。至于他的消息来源,我可没权力甄别。”
“你说拉斯普丁?”他是负责这方面的总管,并且出身于圣卡洛斯的一个大型佣兵团。这类人往往不容易得到别人的信任,西尔瓦努斯也不是“别人”中的例外。
“还有别人吗?”
“我会让他打消念头。况且,说不定真的不是他。”
“您还怀疑谁呢?我?还是那些恶魔?”托拜斯反问,“就像我说的,大人,你的间谍总管甚至没法对付一个中饱私囊的肥猪军需官,更别提左右战局的希望之星了。”
他的阴阳怪气令西尔瓦努斯很不舒服。“做好你的事,少去招惹拉斯普丁和无名者。”他警告,“我只要你盯紧他们。作为盗贼,你的职业技术肯定不止用鞭子和铁刺来严刑逼供。”
“但这最容易。”托拜斯领命离去。
终于见到晃眼的刺猬滚出视野,首领不禁为之感到放松。当托拜斯不披外套进入地下室,没人会乐意靠近他。给凡人巫咒吸引目光最开始是托拜斯的主意。现在他似乎想要更多,但西尔瓦努斯不想在光污染下妥协。
更何况,只有他才清楚恶魔对起义军意味着什么。要是因为恐惧而抛弃这柄利刃,重建圣卡洛斯的伟大事业注定没有出路。
他走下高台,面对尽头巨大的穿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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