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瞄准前方的一个目标,随时准备松手发射。
冲刺似的疾驰,马速越来越快,灌耳都是呼呼的怒风之声。密集的马蹄在草地上飞快的起落,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声。
当双方相距不足150米的时候,华曦发出一声大吼,叫得身旁的华勇也浑身一个激灵,一股麻嗖嗖的凉意霎时越过全身。
“射”
“咻咻咻”
箭簇撕破空气的啸叫声划空而去,在空中划起一道令人心悸的弧线,带着凌厉的劲速向迎面扑来的葛天氏人射去。
这些骑兵,俱是身经百战的勇士,不但力量比一般战士要大,射出的箭也比步兵要远得多。所以华曦命令他们强先发射,抢占先机。
双方的弓弦声、吆喝声此起彼伏,双方箭来箭往互射了两轮,彼此都有伤损。不过,那葛天氏骑兵的人数虽然比华曦他们多出数十骑,但射过来的箭支数量明显要比中华人射过去的要稀少许多。显然,对方马上的本领距离华曦他们还相差甚远。一方面是练习马术时间尚短,还有个原因便是对方没有马镫和缰绳,在控马上要比中华人付出更多的体力和精力。
战马飞驰得很快,双方眨眼间便只相距不到五十米。
随着最后一声弦响消失后,骁勇的华勇咆哮一声,道:“杀啊”
电光火石间,华曦的耳边除了飞驰的战马重重地撞到一起发出沉闷的响声外,就是双方骑士发出的惨叫声;长矛刺入肉体的沉闷撕裂声;马刀砍在身上的碎骨声。几乎还没来得及呼吸,华曦就借着冲势一下子冲出了刚才双方的接触点,耳边除了风声就是飞踏的马蹄声。
华曦很清楚地记得,刚才自己的朴刀毫不客气地划过那个葛天氏人的胸膛。当他眼角的余光再度回望扫去的时候,那人早已掉下了骏马。
朴刀上的鲜血在草原的烈风吹刮下,很快就变成了触目惊心的紫褐色。如同一朵血染的蔷薇刻在了自己的朴刀刀面上,如此的惊艳绝伦。
华曦用力勒住马缰,迅速控制住狂奔不止的战马,掉转了马头。
在战场上,谁能在最短时间内发起第二次攻击,谁就占有绝对的先机。人借助飞奔战马的助力,挥去的武器依靠速度的惯性,力量要大上无数倍。在战场上,如果战马没有及时奔跑起来,即使是强如百战这般变态的狠角色,也有可能被一个借助策马飞驰而来的无名小卒一刀砍死于马下。
一匹战马完全飞奔起来的冲击力有多大,华曦不知道,但绝对不比杭州70码逊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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