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别说,不码字的日子就是爽啊......
方明丽坐在自行车后面,很开心的哼着歌。
“哥,最近我们文学社活动可多呢。”姑娘突然说道。
“有些啥活动?”
“我们准备文学社正在筹办自己的刊物,号召大家都积极投稿。”方明丽说道。
“这是好事啊,你可以写。”
“那.....我写好了让你看,给我把把关。”
“没问题。”
“还有,我们组织一次文学讲座,一次诗歌朗诵会,专门去城南公园朗诵,旁听的人可多啦。”
“你朗诵了没有?”
“朗诵啦,朗诵的是《青春万岁》里的那首诗,但最好听还是李丽朗诵的《祖国啊,我亲爱的祖国》。”
方明华马上想到初次见到李丽。
站在西大草坪上大声朗读《致橡树》,穿着白色衬衣蓝色背带裙,一头短发在风中微微飞扬,简直像一幅油画。
样子很美。
想到这里笑了笑,随口回答道:“我听过她朗诵诗歌,的确不错。”
“给你说啊,哥,李丽特别喜欢你写的那两首小诗,在讲座上还专门提到呢,称你为明华老师。”
“真的?”
“真的,我不骗你,她以为你是个中年大叔,真好笑,可我就不告诉她你其实今年还不到21呢,比她大不了多少。”
呵?
“对了,妹妹,千万别因为文学影响正常学业,还是要学好你的专业课——数学!”方明华叮嘱了句。
“放心吧,哥,我上学期拿了三等奖学金,这学期争取拿二等!”方明丽语气有些傲娇。
“有志气!”
兄妹俩说说笑笑,骑着自行车赶到西大,方明丽要去上自习做作业,方明华则去上课。
一进教室,就发现赵红军正坐在教室后面,就过去一屁股坐在他身边,问道:
“怎么,不翘课了?”
“瞧你说的,我现在每次都来按时上课,你说的对,学点知识总有用,特别是英语,哥们还准备将来和外国人做生意呢。”
“志向远大!”
方明华翘起大拇指。
“喂,明华,你去南疆怎么样?见到棠棠没有?有没有啥危险?”赵红军关心问道。
“见到了。”方明华也没啥隐瞒,把去南疆经过简单说了一遍。
“什么?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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