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我帮你整理书籍。”
“不用,我自己来。”
“反正我没事啦。”姑娘说着,就到书架上忙碌起来。
这姑娘对雷学城很热情,有一种特别的情感。
“你女朋友?”方明华好奇心上来,低声问了句。
雷学城顿时变得有些扭捏:“也不是,我租的这两间门面就是她家的,她在纺织厂上班,有时候白天不上班就过来帮忙,我说不用,她不听。”
呵?
方明华突然想起几年前雷学城跑到杂志社来偷书,竟然也带着一个小姑娘。
不得不说,这个时代的文学青年对于姑娘而言,确实有一种无形的杀伤力,何况雷学城长的倒也文质彬彬的。
“喜欢就追嘛。”方明华笑着来了句。
两人又聊了会,方明华就要告辞离开,这时候雷学城迟疑了下,鼓足勇气说道:“方主编,我有个请求。”
“什么事?”
“我们能不能合个影?”
合影?
方明华顿时明白过来,很痛快的答应。
“行。”
“梅梅,把我的相机拿过来,我要和方主编合影。”雷学城冲着书架里喊了声。
“好嘞。”
姑娘立刻跑到后面,拿着一部相机跑出来。
“学城哥,我给你们照!”
两人就站在书架边,姑娘拿起相机咔嚓咔嚓拍了两张。
完事后,方明华告辞离开。
“方主编,有空过来坐坐。”雷学城热情招呼。
“行。”方明华很痛快的答应。
没事的时候,来书店里坐坐,和雷学城聊聊天也挺有意思。
再说方明华走后,吴梅梅摆弄着相机:“学城哥,你是不是准备将你和明华的合影洗出来,挂在书店?”
“聪明.”雷学城赞赏了句:“明华可是国内有名作家,和他合影能增加书店的知名度。”
吴梅梅听了大眼睛咕噜噜一转:“那你为啥不让他给你这个书店题字呢?把店门口招牌换了,用上方明华的写的多好!”
“我当然想啊,不过听说方明华很傲气的,很少给别人题字什么的,第一次要求不能太多,否则人家说我这个人得寸进尺。”
“如果将来他出新书,我还可以邀请他来签名售书!”
“嗯嗯,学城哥,你真聪明!”
姑娘一副崇拜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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