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这个名字也不太好,换个名字吧。
方明华构思了一上午,中午在家自己做了点饭吃完后,打了个盹,然后就回书房写作。
偌大的厂房,数以千计的机器,因为被扣工资还在气头上的张丽,却能精准地来到自己的位置。
在这座整天轰轰作响的车间里,记忆早已成了本能。
往耳朵里塞上棉球,不停地拨弄机器上的棉纱,是张丽每天的例行动作。
除此之外,她会避开厂头,偷偷吃上一两口饭,午休时和工友靠着墙抽两口烟,发发牢骚
方明华只打算写一个短篇,十年前的那篇《街上流行红裙子》一样。
整个下午方明华就在疯狂码字中。
外面微风正好,阳光不燥,小院里一片安静,自从二楼书房里传来噼里啪啦的打字声。
直到宋棠棠回来。
宋棠棠停好车,进入客厅,发现竟然里面一片安静。
咦?
老公呢?
平时如果晚上没有应酬,方明华都会把饭做好,等宋棠棠回家吃饭,一日三餐除了周末,夫妻俩一块吃饭的时间也就是晚上。
难道他有应酬?
应该打个电话吧?
年前,因工作需要宋棠棠也买了一部大哥大,所以联系她非常方便。
跟在她后面的德牧小豆苗似乎明白女主人的心思,立刻“汪汪”叫了两声,向楼上跑去。
宋棠棠跟在后面。
果然小豆苗上了二楼,站在方明华的书房门口,又汪汪叫了两声,那意思是:“他在这里呢。”
宋棠棠很亲昵的摸了摸小豆苗的狗头,以示奖励,然后轻轻推门进去,果然看到方明华正聚精会神看着屏幕在写作。
她不想打扰,刚准备关上门轻轻退出,方明华却感觉到什么,一回头就看到宋棠棠站在门口。
“下班了?哎呦.我还没做饭呢。”方明华想起什么。
“没关系,你写吧,我去做。”宋棠棠温柔说道,又好奇问一句:“你在写什么?”
说完走了过去。
《纺织姑娘》!
宋棠棠看了题目,“你要写纺织女工?”
“对,作家的本职工作,把看到的听到的写出来,让更多的人知道。”方明华淡淡说道。
不长,八千字左右,方明华写完之后,又经过两天的反复修改,打印出来后,第三天中午,方明华驱车去《延河》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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