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那个年代,中专生毕业就能找到不错工作,大专生更是高材生中的高材生。
因为当时科技没有那么发达,无线电都算是高科技,要想给社会做贡献并不需要学习太多东西。
等林弦大学毕业时,硕士研究生已经满地走,任凭你寒窗二十载,也是一纸简历拒之门外。
可以想象。
人类社会发展500年,沉淀了多少细分学科和尖端知识,而一个小婴儿呱呱落地后,他不可能越过前面简单部分、直接去学习最尖端知识,那肯定是学不懂的。
只有两个办法可以解决这种问题:
1、记忆可以延续或者遗传。
2、寿命大幅度延长。
记忆可以遗传延续的话,虽然不利于社会发展,会造成阶级固化;但对于人类文明整体发展而言,绝对是天大喜事。
比如,像高文这样伟大的天才,可以直接把满脑子学术知识遗传给他的儿子。
那高文的儿子就不需要从小学、初中、高中一路学习过来了,在他断奶之后就可以接任高文的研究课题,和另外一群穿着纸尿布的“继承者们”继续奉献大好青春。
要么。
就是能够想办法大幅度延长人类寿命。
如果人类寿命可以延长到500岁,那先让学者们学个100年、把所有知识都吃透,也仍旧是个年轻人。
“可这些都是妄想。”
林弦停下转笔,睁开眼睛:
“其实这个理论,早些年的科幻里就已经提到过,说是人类的潜力和上限,早就被人类的寿命锁死了。”
“只是当初那个年代,一切蓬勃发展蒸蒸日上,摩尔定律一眼望不到头,还体现不出来这种弊端;可现在随着科技发展知识沉积……确实是书海无涯苦作舟,真的学不完。”
“但即便如此,不还是出了程迁这样年轻有为、笔走偏风的天才吗?我们还是要相信奇迹的,毕竟,人类能从一个单细胞、一个氨基酸进化到现在这种形态,本身就是一种奇迹。”
说罢,他站起身:
“我去休息一下,明天帮我准备一趟航班,我要去米国见贾斯克。”
……
第二天。
米国,旧布鲁克林西部,破旧农场,地下避难所。
“受死吧混蛋!”
铪合金VV一个突刺,用夹子狠狠夹住贾斯克脚踝。
“哎哟,你可轻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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