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对。
杨逸现在已经在西方世界拥有了足够强大的影响力,就算不跟他合作,就算不自己另起炉灶,也照样有大把的好莱坞大公司愿意花大价钱请他去拍电影。
杨逸不是一个看重利益的人,他有可能不会在意沈马丁赚了他那么多钱。
但利益分配不均,迟早会出问题的。
很多MCN公司跟旗下的网红经常闹出合同纠纷,旗下网红违约出走导致两败俱伤等等,不就是因为利益分配不均吗?
出最大的力气,却没获得公平的对待,谁会乐意呢?
沈马丁理解了父亲的高瞻远瞩,也在父亲的指导下,匆匆飞到京城,就是为了跟杨逸来上今天这样一场对话。
他放弃29%的股份,看似很愚蠢,直接把两三亿美金的钱财拱手让人。
但实际上,沈马丁是用这两三亿美金,换来了他和杨逸,甚至是和杨逸在国内产业更深层次的绑定!换来了未来难以估量的更多更稳定的利益!
是的,只要两个公司交叉持股,沈马丁都不需要亲自持有木木影视的股份,他都能从木木影视那边分到木木影视赚的钱。
与此同时,杨逸也会更加重视好梦娱乐,两家公司深度绑定了,以后杨逸也不可能再去弄一家公司来拍他在好莱坞的电影。
沈马丁毕竟是在美国出生、美国长大的,他不像父亲沈会昌那样有落叶归根的执念,他就习惯美国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也想继续呆在好莱坞,做杨逸在海外的制片人。
像《电锯惊魂》系列,它们给沈马丁带来的绝对不仅仅是票房上的收益,还有很多数不清的荣誉,以及他在美国娱乐圈,尤其是美国娱乐圈中的华人圈子里获得的地位,这些都是沈马丁非常热衷的啊!
就好像乐泽翰满世界跑,乐此不疲地帮杨逸领奖那样,杨逸的电影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他们这些制片人也与有荣焉!
关于木木影视和好梦娱乐的交叉持股,这个事倒不是说沈马丁提出来,杨逸同意了,就立马能够办理成功的。
首先当然是还要征求其他股东们的意见,然后两家公司要请第三方会计公司来做财务核算,还有木木影视包括乐泽翰、廖春生等人在内的小股东们,也要请律师一块商讨相关的合同细节、利益分配问题。最后才到股权变更、工商备案等等流程。
美国那边还有一些不一样的流程要走
所以,这个过程持续了差不多两个月,正好暑假假期结束,没有影响到杨逸后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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