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华夏人的文学观念里,坏人是不能做主人公的,更不能用第一人称,第一人称等同于作家的视角,“我”的想法也因此等同于作家的想法。
实际上在后世,以罪犯为主角的文学作品也是少之又少。
回到故事本身,全篇作品阅读下来,似乎可以当作是一篇男人的罪己诏和忏悔录:
“主角”是一个游手好闲的无业青年,他和同伴日常的营生就是搞仙人跳,去酒店房间敲诈嫖客,以自己的女性朋友为诱饵。这时候他认识了女大学生吴迪,后者很快爱上了玩世不恭的他,但“主角”对她只是玩弄,被辜负的吴迪变得堕落,她出卖肉体,并在精神错乱中自杀,她的自杀有殉情的成分。
“主角”后来被判刑,三年后刑满出狱,并去往南方某海滨城市度假。这个时候他遇到了女大学生胡亦,亦的意思是“也”或“同样”,两种命名都是在暗示,这个女生和吴迪的命运具有相似性。胡亦被两个装成作家的男青年(其实是通缉犯)强暴了,她自暴自弃,觉得自己已经“完了”,“主角”劝说她,送她离开这个地方,并去找两个男青年算账。“主角”通过拯救胡亦,而获得自己灵魂的救赎。
故事看着特别简单吧,而且后世的读者,尤其是女性读者,大多不喜欢王硕的作品。
为什么?
因为王硕很多小说中的女性形象,在用后世的世界观看来就显得怪异。他小说中的女孩都有恋爱脑和强烈的慕男倾向,她们往往都是清纯和痴情的,喜欢痞子式的男青年,对于现在人所谓“渣男”仿佛情有独钟。虽然女孩喜欢坏男人这种情感模式中,蕴含着某种生理与文化的秘密,但是小说对这种男性魅力的描述是十分粗疏的。一个女孩往往很容易地就喜欢上一个坏男孩,并死心塌地地追随对方。
在他的小说中所体现的男性自信十分强烈,它多是无来由的自信,因此而呈现为某种男性自恋。
这对于今天的女性主义者来说,一定是会从中感受到某种冒犯性的,但在前世,王硕的这部小说,据说是他所有小说中“被读者接受程度最高的作品”。
那么,他的作品算什么流派呢?
姜玉楼觉得,应该算早期先锋文学吧。
先锋文学,是现代主义文学的一个重要流派。一小群自我意识十分强烈的艺术家和作家,根据不断创新的原则,打破公认的规范和传统,不断创造新的艺术形式和风格,引进被忽略的、遭禁忌的题材。“先锋派”的艺术家们经常自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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