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队,他可以将那些不好的投篮选择分给其他人,自己尽量出手那些空位投篮和距离防守者一两步距离的空位投篮。如果手感好就多投篮,手感不好时就尽量冲击篮下和跑快攻。
无论是对职业生涯的规划,还是在球场上的选择,他的球商都与他的倾向性融为一体,给人一种过分精明的感觉。
就像那些吃鱼的时候首先品尝鱼膘的人,这并没有错。只是在比赛里,精明与聪明不同。前者往往带着功利性。
既然有功利心理,就会被利用。
詹姆斯的投篮命中率不是像于飞那样凭借着过硬的技巧不断地挑战防守并维持高产量保持的。
所以他不可能在超音速这样“杀人啦杀人啦”的防守下尝试用投篮去解决问题。
他会一心一意地寻找突破机会。
于飞会给予压力,然后,超音速的蜘蛛人们一个个都会找机会在他的突破路径上进行阻挡。
詹姆斯被迫传球。
但在超音速这套人均手长脚长的阵容面前,他的队友最多只能得到半空位。
这个回合接球的人是理查德·汉密尔顿。
面具侠在休斯的长臂干扰下出手三分,勉强命中。
“拉里,贴死他。”
像汉密尔顿这样能够顶着半空位命中三分的高质量射手,超音速的主张是不给机会。
面具侠的惊险一投让詹姆斯缓了口气。
比赛看起来没有他想象得那么艰难,但是下一回合,于飞低位要球。
没等詹姆斯有所反应,休斯的球已经给到。
詹姆斯的队友们选择相信他的低位防守,而后,于飞侵略如火地往里一撞,猛然将皇帝撞退半步。
只是瞬间,于飞转身收球向头上一举。
詹姆斯的前倾起跳封盖就像是写入基因的本能,可那不过是于飞的假动作。
詹姆斯起跳时,于飞人还在地面,他知道完了。
于飞掐准时间差,待詹姆斯落地后起跳,投篮手往对方身上一蹭,顺理成章地造成犯规,然后轻轻将球拨出手。
刹那之间,时间好像停止了流转。
那柔若无骨的出手感觉丝滑得让人头皮发麻,即使是科比这样的训练狂人,也相信这是于飞用上百万次训练换来的肌肉记忆。
不可能不进的。
篮球从篮筐中心掉落,连篮网都没碰到几下。
球在地上弹着,于飞打成了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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