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质酒杯,两匹草原战马,一匹妮萨安战马,一匹阿拉伯马,两匹驮马。
以及一套多余出来的精良锁子甲和桶盔。
银币有相当一部分都是汉斯击败对手,获得的赎金。
这笔钱大概能武装十名穿皮甲,手持铁剑和长枪的军士,雇佣一个规模在三十到五十人之间的小型佣兵团为自己效力。
“果然,打仗就是烧钱,想要在耶路撒冷崭露头角,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战场不比比武场,个人勇武的作用,永远比不上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最起码我跟汉斯是比不上。”
洛萨盘点着自己的小金库,叹了口气。
般若是个近战,防御类扈从,可以在战场上保护好自己,但指望她横扫无敌,就有些困难了。
回到旅店时,莱恩已经结清了房费,收拾好了全部行装,牵着马匹在外等候了。
“大人,这是您的坐骑,食物和坐骑的饲料都已准备妥当,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莱恩谦卑地躬下身子,满脸敬畏道。
莫德尔则来到战马跟前,伏下身子,准备充当洛萨的踏板,好让他上马。
自从昨天洛萨击败了阿韦拉多这位狼人骑士后,他和莫德尔看自己的神情就与以前截然不同了。
简直是敬若神明。
倒是汉斯,依旧如往常一般,没什么变化。
在他看来,洛萨杀死狼人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连大名鼎鼎的地狱守门人都为领主服务了,区区一只狼人,根本不算什么。
洛萨面色肃然呵止了莫德尔的行为:“站起来,莫德尔!”
“如果需要奴仆,我会拿钱去买,但我现在需要的是勇猛善战的勇士,而非卑贱的奴仆,永远不要在我的面前做出如此卑微的举止。”
“莱恩,你也一样。”
在两人有些愣神的表情下,洛萨翻身上马,冷哼道:“我们即刻出发!”
其实,一个忠诚的奴仆,在战场上往往也能发挥出不俗的威力,譬如阿尤布帝国的马穆鲁克骑兵。
但洛萨完全接受不了这种作践人的行径。
他距离彻底融入这个世界还有很长的一条路要走,但洛萨宁愿自己永远都不会融入。
...
下午时分,洛萨一行在一座小镇前停步。
这是一座被火焰焚烧过的小镇,满目疮痍,遍地废墟,刺鼻的烟火气和焦糊味,令一行人不禁大皱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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