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随这些装甲步兵,在街道上缓慢推进,时不时击退一两头袭来的狼人。
比起本土军好歹还能勉强稳住的的战线,阿瑟感觉自己像是在做一场噩梦。
他此前也曾跟德克萨斯人进行过小规模的边境冲突,领教过德克萨斯狼人的可怕。
但他面对的狼人,根本就没这么恐怖。
因为朱利亚诺为了避免激化矛盾,形成路易斯安那与墨西哥“反德克萨斯联盟”,一直以来,很少派出精英百夫长这一级的强者参加边境冲突。
即使派了,也不会全力出手。
狼族在美洲大陆是异类,一个不小心就会陷入到被围剿的境地,普通狼族的战斗力比起装配了特种枪械的英军,也不会强到哪儿去。
就比如英国人的装甲步兵,战斗力直逼狼族角头,可一个角头想要成长起来,花费的时间是极为漫长的,而一套装甲步兵只需花费钱财,开动机器就够了。
朱利亚诺的决策也不能说错,但韬光养晦显然并不能阻止战争的到来。
“小心,他们来了!”
阿瑟手底下的士兵们盲目开着火,在一个星期前,他们还在使用落后的后装滑膛枪,连膛线都没有,更别提什么枪法了。
唰——
一名殖民地民兵被撕成了两半,身上染血的狼人顺手抓起一名民兵,便飞速遁入了黑暗当中。
殖民地民兵们目瞪口呆地看着地上被撕开的躯体,对绝大多数人而言,这还是他们第一次真正看到那传说中的“狼人”,此前那更像是某种都市传说。
毕竟他们平时所接触过的,流浪在各国的“混血狼族”们,也无非就是多了对耳朵,或是多了条尾巴,力气比普通人大一些,但绝达不到能无视枪械的地步。
作为社会的最底层,他们并不可怕,往往被视作流浪汉,小偷,职业乞丐,马戏团小丑,城市的寄生虫,被排斥在主流社会以外。
他们来往欧洲各地的方式,往往也是凭借超人一等的身体素质进行偷渡,在各国都是黑户。
有时甚至会被军警以影响市容为由,毫无理由地“清理掉”,他们没有财产权,任人欺凌,地位比上千年来饱受歧视的犹太人,吉普赛人还要更低微。
欧洲现在仍有许多流浪狼族,毕竟一张远渡重洋的船票价格太过高昂。
德克萨斯人虽也在欧洲设立了“狼族联合会”“流浪狼族互助会”等组织,用以招揽狼族移民,但规模很有限。
毕竟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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