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也就是一两秒钟,野猪就判断出了对他造成伤害的人在哪里。愤怒的野猪一站起就向着这边冲了过来,约翰的射击技巧还没达到对这种高速运动的物体进行精准射击。慌乱中,约翰又开了一枪,连野猪的毛都没碰到一根。
这时候,理查德和巴顿也分别开了一枪,可惜准头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慌乱中三人又分别开了一枪,不知道是谁一枪打在了奔跑中野猪的腿上,可也仅仅是让野猪趔趄了一下。野猪的速度仍然是分好不减的向这边冲来。
张成锋一看这种情况,果断的在野猪躲避树木一侧身的时候开了一枪。感应中,张成锋知道,这一枪绝对起了效果。
子弹穿过前肩胛,把野猪的心脏打了一个稀烂。这一枪之后,距众人还有二十几米的野猪速度仍然不减,可是全身的力气好像都被这一枪给抽取了一样。
虽然身体在高速移动,但是四肢已经无力再支撑身体。只听砰的一声响,野猪斜着身体就撞在了一棵树上,踢腾着四肢开始抽搐。
又过了大概一两分钟,看到野猪已经完全不动了,四人才慢慢向野猪靠了过去。看到野猪身上小小的弹孔,三人对张成锋的射击技术是赞不绝口。
在这样的高速运动中,居然能这么准确的找准心脏部位,一枪毙命。看着这头足有200磅重的大家伙,四个人都是一筹莫展。因为要上山,大家都是徒步上来的,想要把猎物带回去都困难。
所以大家一开始上山打猎的初衷就是玩,顺便弄一些皮毛和鹿角等纪念品。
“大家不要看着了,血腥味可是很容易引来狼之类的嗜血动物的,我们还是赶紧挖一个坑给它埋了吧。这家伙,就算是热身了!”张成锋笑着说道。
其他三人也是很郁闷的点头。他们的郁闷可不仅仅是因为不能把这只野猪带走,还因为七枪打出去,居然还不如张成锋一枪来的更加有效。
郁闷过后四个人也明白,掩埋才是最好的处理方法。大家现在才刚刚上山,带的食物还很充足,这野猪肉要是在山上烹制起来可就废老时间了。
四人纷纷摇头的同时也只好拿出工兵铲挖坑。耗费了半个小时,大家终于挖出一个深一米左右的大坑,足可以掩盖住这些血腥味了。
费力的把野猪扔进坑内,回填了土以后,四人再次上路出发。张成锋在大家走出去四五十米以后,果断把自己的第一只猎物收进了基座空间。
开玩笑,这么大一只野猪,在山上不好烹制,可回家以后就好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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