脖间隐约可见一副刺青凶兽。
异兽身形如同一头长了龙角的豺狼,嘴里衔着一柄宝剑,兽目如火,睥睨霸道。
“他妈的,刚来点兴致就吹大爷我一身冷风,你是不是想找死.....”
一名喝的酩酊大醉的汉子摇摇晃晃站了起来,嘴里骂骂咧咧。
他话还没说完,一旁的同伴却突然暴起,极其粗暴的将他按倒在桌上。
不明所以的汉子正准备要发怒,耳边却传来同伴紧张的低吼声:
“没看那人脖子上刺的什么啊?他妈的袍哥会的人你也敢惹,你想找死别拉上我们!”
脖刺睚眦,这是成都府明人黑帮袍哥会中“浑水”一脉的标志。
醉汉闻言浑身一颤,一身酒意立马醒了七八分,脸朝下贴着酒桌,像只鹌鹑一样慢慢缩回自己的椅子中。
周围的酒客也默契的挪开眼神,假装一切无事发生。
男人没有理会发生的小插曲,径直朝着酒吧角落的一个偏僻卡座走去。
卡座里,一个肥头大耳的胖子正卧在沙发中,嘴角叼着一根市面上极为罕见的纸质卷烟,满脸惬意的吞云吐雾。
“寇哥,你找我?”
听到男人的声音,胖子满是褶子的脸上慢慢裂开一条不易察觉的缝隙,露出两粒黑色的眼珠。
“来了啊,快坐。”
胖子笑着坐起身子,抬手将桌上一盏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酒碗推了过去。
“剑南烧春,地道的明酒,李钧你尝尝。”
李钧端起酒盏一饮而尽,顿时一条火线从喉间杀到胃中,将身上的寒意烧的一干二净。
“好酒,”李钧抹了下嘴巴,笑问道:“寇哥你找我来,不会就是单纯想请我喝酒吧?”
余寇并没有直接回答李钧的问题,低着头用肥大的手掌把玩着那枚酒盏,自顾自说道:
“如今咱们成都府的酒吧只知道那些外邦番子的酒要用高脚杯,都忘了咱们大明帝国的酒要用酒碗来喝才地道。”
“什么样的酒就该配什么样的碗,什么样的身份就该办什么样的事。”
余寇抬头,笑眯眯道:“这個道理伱明白吗?”
李钧瞳孔颤了一下,脸色依旧如常,点头道:“明白。”
余寇两指扣着金属桌面,发出铿锵的清脆声响,“既然是个懂道理的人,那为什么一个月不往处里传消息,你是不是忘了自己是什么身份?”
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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