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
只要是天至尊来了就可以。
也不必说非是药老。
而且,洛璃的性格也相当简单。
都说天然克腹黑。
虽然洛璃没到天然呆的地步。
但古薰儿的腹黑属性也不纯。
总而言之,以上这种方法,确实是最佳的解决方法,起码是看上去的最佳,但陆渊从来不按套路出牌,或者说,他还有其他的方法可行。
扬名,就是办法之一。
这个办法听上去比较不可行。
但这只是因为笼统的名字被遮掩了。
实际上,扬名的成功或失败,要看这个过程中的具体操作,换句话说,哪怕是以上那个看似完美的交接转让方案,一样会有相当大的麻烦,毕竟,其他天至尊必然会把目光放在他的身上,或者说,把他放在必杀名单上的第一位,他从今往后就是大千世界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只要露头,就会被其他天至尊追杀,顶多相当于把洛神族从这个风暴中摘出来了,实际上,对他个人的影响还是一样的。
因此,扬名的本质,亦或是名传天下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通告,而是借此机会吹捧他,用实打实的战绩,为他塑造出一层天至尊的金身。
确实,我的境界不到天至尊。
只有八品至尊。
但只要大千世界的绝大多数人,经此一役之后,认为我是一名天至尊,那我从这一刻开始,就是一名天至尊,丝毫不违反天至尊的规则。
什么?
你说,我承认了我此刻是天至尊,所以我违反了天至尊不得相互杀戮的规定,要我付出代价?
错了,错了,大错特错!
我只承认,眼下的我等同于天至尊!
之前杀西天战皇时,那个时候的我还是至尊,不管放到什么地方,在大千世界绝大部分人的认知中,我都是至尊,最多有地至尊无敌的头衔,没有人把我视为天至尊,也没有人认为我有斩杀圣品天至尊的能力,包括我自己!
而眼下的我等同于天至尊!
所以,如果你们需要我付出代价,眼下等同于天至尊的我,没有在成为天至尊后击杀任何天至尊,你们的指控是不成立的,而如果你们继续追究下去,有本事,你们回到过去,回到西天战皇被我击杀的那一刻,阻止西天战皇的死亡,这才叫否认我目前等同于天至尊的证据,否则,当大千世界的绝大多数人都认为我是天至尊时,你们否认,难道不是睁眼说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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