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之火从你的体内抽提物质来达到它的性质变化即可。即使不需要我的指导,老大你也可以通过练习自行慢慢做到吧,别做过火就行。第二阶段的修炼讲解就到这里,不重复了。然后我们来谈谈第三阶段的修炼。"
"噢,还有第三阶段啊。"贝迪维尔拉长了脸。
"本来跟老大你说这个可能为时过早。但考虑到你们完成那个什么[圆桌试炼]之后有可能就这样离开埃及,我们能见面的机会很少了,我就提前告诉你吧。"劳伦斯的语气里略带一点寂寞,"咒术修行的第三阶段和前两个阶段都不同,它是真正把咒术从一种小技巧转变成能够用在实战之中的一个技术。
------第三阶段的修行,其实就是使用[令咒]的修行。"
贝迪维尔不禁打了个冷颤:"[令咒]?"
"嗯,看这个。"劳伦斯二话不说就脱衣服,他脱掉上衣之后把右肩展示给贝迪维尔看。他肩膀靠近胸口的位置上有半个拳头大小的、黑色的纹身。它的形状很抽象,就像某种符咒。
"这就是[令咒]?"贝迪维尔凑近过去仔细观看。
他这时候才发现这个"纹身"根本不是用颜料刺上去的普通纹身。它更像是被火焰烧灼而成的疤痕,甚至可以说是一种黑色的结痂,不软不硬的结痂几乎和劳伦斯的皮肤融为一体,即使用手去抠也不会掉下来。
而且这个疤痕的边沿平整,似乎是用烙铁强行烙出来的伤痕,那伤痕周围的一圈皮肤是正常的皮肤,没有任何红肿破损,看来这个伤痕是很久之前留下来的东西。
"劳伦斯,看来你很喜欢自残?"贝迪维尔不禁吐槽道。
"没有的事,这是我很久以前在自己身体上刻下的[令咒],当时技术还不成熟,所以令咒的外形有点粗糙。"咒术师辩解道:"实际上[令咒]的大小和它的功效完全无关,老大你技术成熟的话可以刻出更为小巧的令咒,对身体的伤害更小。你甚至并不一定需要在自己身上刻下令咒,刻在任何随身物品上也是可行的------只要你能保证那个随身物品二十四小时不离身就行。"
"所以这东西到底有什么用?"贝迪维尔于是问。
"简单地说,就是用来[给自己下一道死命令]用的。"劳伦斯耸肩道:"呃,老大,你摸够了没有?我可以穿回我的衣服吗?"
"咳咳,抱歉。"贝迪维尔不好意思地收回手。
"嘿嘿嘿------"两个小鬼在一旁偷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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