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演唱会,索求到的签名都觉得神圣无比。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小资女孩变成了中年阿姨。某一天,她突然觉得,那些明星也不过是普通人,便秘时也是一脸的狰狞。
25岁之前,她一直不食人间烟火,她的胃只消化奶油、沙拉、日本料理、意大利通心粉,她不吃猪耳朵、羊蹄、油条、煎饼馃子,甚至连烧鸡也不吃。
林六月的心中总是充满诗情画意:坐火车,窗外一定能看到麦田和白桦林;在酒吧喝着朗姆酒的时候,墙上挂着的肯定是毕加索的画。
她不懂画,但每次去香港看演唱会时都会去一家画廊,店主是个年轻而落魄的画家,戴金丝眼镜,眼神忧郁,牛仔裤上有永远洗不净的油画颜料,这是她的初恋,他们相爱了3年。
那几年,爸爸为她在事业单位找了一份工作,随后因为经济问题被审查而服药自杀。
林六月不喜欢这份工作,她根本就不想上班,只想穿着白裙子背着吉他浪迹天涯。
她很认真地对同事说:“做个流浪歌手,不是很好吗?”
同事都比她年龄大,从现实的角度问道:“那你吃什么喝什么呀?”
同事甲说:“你来我家,我家树上有香椿芽,我给你炒鸡蛋吃。”
同事乙说:“再香的香水也干不过韭菜合子。”
同事丙说:“百货大楼搞活动呢,什么东西都削价,便宜死了,卫生巾才卖五块钱一包。”
同事丁唱:“我爱你,塞北的雪……”
林六月觉得同事粗鄙不堪,俗不可耐,她遗憾自己为什么不在跨国企业工作,做一个白领也比做公务员强得多。她想到了结婚,嫁给那个画家,定居香港。然而,异地恋大多无疾而终,她和画家男友最后一次见面是在一个污水横流的小巷子里,她觉得,分手应该在汽笛声声的码头,或者飘雪的车站。
画家男友说:“我要去美国发展,也许那里的人更欣赏我的画,你不用等我了。”
林六月说:“我等你,你会成为世界著名的画家的,就像凡·高,我要去看你的画展。”
画家男友的皮靴踩着脏水,头也不回,大踏步地走了。
林六月向男友的背影喊道:“加油,我要你的名字像群星一样闪耀!”
那段时间,林六月发现自己怀孕了,出于一种执迷不悟的爱,她决定生下这个孩子。
她这么做,多少也受到一本书的影响,书叫作《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讲述的是一个刻骨铭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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