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记得自己第一次被退回福利院时,是出于什么原因。
那时我还很小,没有名字,更不记事。后来我大了几岁,慢慢在身体一些隐秘的角落里发现了不少伤痕,形状少见,面积也不小,摸上去并不疼。它们一定出现得非常非常早,感觉就像是我的手指脚趾一样,是与生俱来,从生命一开始就在陪伴我的东西。
第二次被退回福利院的时候,我还不叫宫道一。
但我记得那一天发生的事。回福利院的路上的细节,我都忘了;脑海里最早的一幕,是从我站在院长办公室门口开始的。门不知道是谁打开的,我将耳朵贴在墙上,仰着头,看着椅子里那一对夫妇的后脑勺,在说话时轻微地左右晃动。
“……我无法接受……”那个相处了两个多月的,叫“爸爸”的男人,压低声音,语速很快。“我由衷地感到很抱歉……但是从今天开始,我希望能解除一切责任关系……有必要的话,我会让律师……”
院长语音含糊地说了几句话,发出了一阵不太激烈、可能只是走走过场的抗议,那对夫妇就站起了身,椅子被他们推出去时,划出了一阵摩擦响声。
他们开门走出来的时候,我往后退了一步。
那个女人一低头,冷不丁看见我就在门边站着,顿时吓了一跳,从喉咙里低低叫了一声——等她回过神,她似乎自觉失态,脸上有红有白,朝我伸下来了一只手。
“对不起,我……”
然而那只手还不等碰到我,半途上就突然想起什么,缩了回去,好像怕触电似的;她直起身体,往后踉跄了一步,被丈夫给挽住了。
男人看了我一眼,什么也没说,紧紧地扯了扯妻子的衣袖,转身就走了。我看着他们的背影在走廊里远去,听着那个女人低声地问:“……他不会记得路吧?那么远……”
像我这样,一个健康、有礼(如果你允许我大言不惭的话,我会再加上聪明漂亮)的男孩,哪怕是在一般被认为已经很大了的五六岁上,也不缺愿意领养我的人。
来看孩子的夫妇们,或者同性伴侣们,往往在看了我一眼之后,眼睛里就亮起了光。他们软声跟我说话,在离开的时候向护工窃窃私语——“这么好看的孩子,怎么会在这儿待到这个年纪?他脾气不好吗?”
第三次被领养,也是最后一次,我知道院长在办公室里和养父母聊了很长时间。
“如果这个孩子应该被谁领走的话,那一定是你们了。”院长好像如释重负一样,说:“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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