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蒙古军各部遭到牵制,难以大进大退地自如行动。但在单一的战场,骑兵的速度优势依然在,面对主力被抽调之后,剩余以步卒和新兵为主的开封守军,分割包围,分头歼灭是最好的办法。
大量的马蹄践踏土地,发出的轰响压倒了汉人军队的脚步声。马蹄声中,蒙古骑士纵声嚎叫。这种嚎叫像野兽一样,却不代表失去理智。在战场上,蒙古勇士能够在狂暴和冷静之间找到最好的平衡,最狂暴地屠杀敌人,最冷静地让自己活下来。
「好家伙……咱们都猜错了!」郭禄大咽了口唾沫:「蒙古人不去捏软柿子,反而来啃硬骨头?他们还挺横的!」
作为加入大周军队体系不久的勇士,郭禄大还没有褪去自己张扬勇力的习惯,喜欢靠身体、铠甲,还有手工的弓刀来说话。
但他这会儿站在指挥位置上,没办法再靠前了。
他的身前是一排排的长枪手,已经开始准备斜举长枪。这些十天前还是普通百姓的汉子,在十天低烈度的守城战里学会了很多东西。
郭仲元比燕宁更擅长捏合部队。他在开封城里纠合人力的条件,也比兵荒马乱的城外要完备。所以,有经验的士卒已经填充到了部伍的每一个节点,弥补了他们缺乏作战经验的弱点。哪怕敌骑来得再快,将士们也能清晰地判断敌人飞驰的轨迹和速度,确定自己该做什么。
郭仲元向来不以勇猛著称,但他的部下一定是最为训练有素的。各兵种的协同,进攻的序列,防守的阵型,应对骑兵的策略……外人很难想象,郭仲元的本部将士们要经过多少训练才能合格,有些训练甚至超过了军校的标准。
在中原富庶之地服役,丰厚的日常待遇,分田分地,乃至某些商行的分红,这些东西可不是白来的……此前将士们都这么激励自己。
在经过十天的整顿以后,普通士卒忽然发现,原来自己挺适合带队做个牌子头。基层军官也发现,好像人均官升一级不是梦,大家还挺得心应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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