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不是故意的……”
“不是故意的?”红毛淫笑一声,搓了搓手,道,“不是故意的就可以随便杀人犯法了?我兄弟的骨头都断了,这医药费,总得你来掏吧。”
“我,我没有钱……”孙焱的神色一片黯然,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没钱?”红毛看着孙焱胸前的隆起,舔舔嘴唇,“没钱简单,跟我们走一趟,我们自然会找到那个愿意借你钱的人。哈哈哈……”
“我不走,我不走!”孙焱被红毛拉扯着,她拼命往回退,甚至蹲到了地上。而那条骨瘦如柴的黑狗,也狂叫着,然后冲了上去,一口咬在那红毛的腿上。
“啊!”红毛疼的直淌眼泪,“妈的,给我打死这条死狗!疼死老子了!”
“啪!”
“嗷嗷!”
一个混混手里的木棍重重敲在黑狗的头上,那黑狗**了两声,就软倒在地上。
“小黑,小黑你没事吧?小黑?”
孙焱哭的特别厉害,这条狗是从小就陪在她身边的玩伴。每次出门的时候,也都是它领着她走路。
可以说,小黑就是她的眼睛。
只不过,这条狗已经年纪太大了,瘦弱的不成样子。
“都什么时候了,还管那死狗!乖乖跟我们走吧!”
红毛一挥手,身后一个健壮的小弟走上前,一把扛起了孙焱娇小的身躯。
“我不走!孙大哥,韩大哥救救我!”
“你们这些畜生!”
孙雪原,曾经是这一条街上的扛把子。
虽然没有当过兵,但孙雪原的身体里,却流淌着他那英雄老爹的血液。因此,在这城乡混杂的地带,他凭着自己的身体素质,外加血性,硬是打出了自己的名声来。
一开始孙雪原和母亲一起经营一家小饭店,当时每天来他家门口闹事要钱的混混也不少。但随着一次孙雪原用两把菜刀,砍翻八个混混,又追着当时所谓的扛把子连砍三条街的时候,所有人对他都产生了一种敬畏。
因此,他开的小饭店平安无事,在这城乡混杂地带的生意倒也还不错。
但自从母亲去世,一条腿也断掉之后,他整个人都变得颓废而消沉很多。就连他的饭店,被几个混混砸烂,也没有反抗。
当年叱咤风云的孙大哥,现在就沦落成了一个靠着卖报纸度日的可怜人。
他周围一些平日里跟他关系不错的兄弟,这时候全都离开了他,甚至没一个人愿意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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