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上半身却朝着他倾斜过来,兴致勃勃地张望着书页。罗彬瀚意识到这件事是无可转圜的。他只得挣扎着用胳膊肘顶住宇普西隆的胳膊,阻止对方以更佳的视角阅读书页,同时绝望地抖抖笔尖,开始重新审视这书当初留给他的三个问题:她最喜欢的事?她最喜欢的物?她最喜欢的人?
罗彬瀚迟疑了一会儿。在这三个问题里他对最后一个最有把握,那可以说是呼之欲出,可尴尬之处就在于——他可不记得荆璜当初写给他看的那三个鬼字是什么,最后他只得歪歪扭扭地写上“大宗师”,并指望这本书学会自己对号入座。
他继续看剩下的两个问题。但那可远不如第三个清晰明了。罗彬瀚左思右想,在空页的最顶端写上“春游”。实际上他还颇有些自觉更好的答案,比如“自闭”、“谋杀”、“虐待盆栽”,但那些可能更该列入阿萨巴姆的日常任务,或职业技能。她绝不是为了兴趣消遣在做,乃是完全凭着惯性使坏,简直是令人发指。
“周雨先生,咬笔头是个不好的习惯喔。而且咬得像你这么用力的人,我也是第一次看见。”
“你别管。”罗彬瀚恨恨地说,“这笔不是个东西!我这是教训它!”
“……那个是从我手背的殖装部分里挪出来的喔。有没有做过什么坏事,我大概还是比较清楚的吧。”
罗彬瀚赶紧把牙松开。他仍然盯着书上的第二问。最喜欢的物。他没觉得阿萨巴姆喜欢任何物。他可以往上填“飞龙”或是“柳树”,但这两者似乎也都不够分量。归根到底他并不真的了解那个矮星客,他——作为一个短命的凡胎——永远不会和她使用同一种思想。可是转念间他又想到了刚才,就在那场永光族和矮星客的谈话间,阿萨巴姆岂不自己说出过一个答案?他作为一个前职业学生又岂有不抄的道理?
他立刻落笔,写下那远比大宗师姓名简单的两个字——永恒。永恒能算一项事物吗?他倒不太清楚。但既然这本书敢给他填空题,他就有权往上头涂任何东西。
“交卷了!”他斩钉截铁地说,把笔丢还给宇普西隆。这会儿宇普西隆什么也没说,而是专注地等待着书页产生变化。这份投入也感染了罗彬瀚。让后者不自觉地瞪大眼睛,等着书里开出他的考试分数来。而他的试题则坐在对面,不动声色地观望他们捣鬼。
他们大概等待了十秒钟。书页空白的下半部分缓缓浮现出文字:
你已完成了又一轮的任务。通过你的不懈努力,现在你已知晓你的心动人选究竟所欲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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