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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人格,何必再给它们套上恐怖光环?说到底,这些都不过是因为经验积累而产生的技术。只要有切实的用途需要,谁都可以掌握。
在周雨的眼中,给这具身体穿女装就是单纯的技术任务。他寄宿于这具肉体之内,这身体却并非“我的”。对周雨而言,与其把它看做真正的人体,还不如看作盔甲和面具。
这可不是说这具身体就对他如何乏味了。事实完全相反,周妤起码是清秀水准以上的美人。身材比例虽然不怎么夸张,然而曲线优美,体态端正,跟相貌气质非常称合。
如果光从一个方面评价,或许都不算特别突出,但整体给人的感觉却恰到好处,随便改动哪一点,都会使“周妤”这一概念变得模糊。
女孩在湿气覆盖的全身镜前站立着,由于没有开灯,黑暗里隐约可见的,只有朦朦胧胧的人体。
由苍白色勾成的轮廓与线条,如同一尊散发莹莹微光的美人灯。
周雨非常欣赏这具身躯。尽管没有真正从旁观者的角度看过,但他确认自己一定会喜欢上拥有这具身体的人。
这么说也许会显得很肤浅,但是爱上肉体要比爱上灵魂简单易懂得多。
换句话而言,作为某人第二人格,为了解除压力而诞生的,本身就是某人精神要素的“周雨”,却要去爱另一个精神的整体,这不是很可笑的事吗?
更何况,如果要讨论灵魂,这个世界上恐怕不会有谁比他距离主人格更远了。
如果没有眼神的交换,言语的交谈,“爱上灵魂”也就无从谈起。他们如同一张纸的正反两面,从概念上就无法接触。“周雨”的眼睛永远看不见“周妤”,“周妤”也永远看不见自己的副人格。
他们唯一的共同点,仅仅就是对这具躯壳的熟悉而已。一旦她认知到“周雨”的存在,会做什么?就算吓到立刻去找心理医生,恐怕也不令人意外。
自己体内寄宿着一个具有犯罪倾向的异性人格,无论怎么想都会令人不安。
遗憾的是,目前为止的医学研究,似乎并没有发展出针对解离性人格障碍症的有效疗法。也就是说,无法人为地杀死某个人格。只能期望人格们接受共用一躯的现实,合作共存,以这种状态和平地共度一生。
但是,特殊情况下,患者分裂出了反人类的极端人格,这就不能简单地用“合作共生”来解决了。
本国法律似乎还认定双重人格患者具有完整的刑事责任能力。也就是说,视同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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