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在场面陷入沉默的时候,对方反倒主动发言了。
“张沐牧说如果太晚了,就让你去她家过夜。因为她家就在学校附近,父母也都很好客。”
“你也是本地人?”
“对,不过搬家以后就住得很远了,在郊区那里,西三线的新月路站附近。”
周雨顿了一下。没有想到这家伙竟然住在那种贫民窟似的地方,从他的衣着举止上一点都看不出来。
那一晚,在相隔几站的地方,他差点就杀死了张沐牧。
“周同学你呢?住在哪里?”
既然对方坦然地说出了住址,这个问题就很难直白的拒绝回答了。但周雨也不想透露得过于详细,于是含糊地说:“也在郊区,和你住的地方大概不远。”
“虽然房子在那里,我是一直住校的。你回去方便吗?”
“有地铁的话郊区也很方便,从学校过来只要一个小时。”
听到这话以后,“阿伟”停止了阅读,抬起头若有所思地看着周雨。
不知道自己的话哪里有问题,周雨莫名其妙地回看他。
“周同学是从大一就开始住在那里的吗?”
“不,是大四实习以后搬过去的,之前也住校。这有什么问题吗?”
“不,倒也不是问题……只是觉得你的用词很有意思。一般来说,既然人正坐在学校这里,应该会讲‘从学校过去’,你用的却是‘过来’,从现在的远近位置考虑很奇怪吧?但有一种情况是可以这么说的,那就是‘请你来我家吧’,像这种属于自己的地方,不管主人身在何处,都能够自然而然地用‘来’字。
“——所以,综上所述,对周同学你而言,大四才租住的房子,比住了三年的宿舍更像家吗?”
“……你不是说自己逻辑能力很差吗?”
“这个也不算是逻辑能力啊。”对方露出爽朗的笑容说,“只是人的语言习惯而已,毕竟我是文学院的,对这方面有点过敏。不过毕竟人类是千姿百态的,光凭用语习惯无法断定什么。你看,我以为你在外面租房的时间比住校更长,这不就猜错了吗?”
对于“阿伟”这番话,周雨沉默着无以回应。不管过程牵强与否,实际上这家伙的结论是正确的,在学校住了三年的人是周妤。而对“周雨”而言,从一开始住的地方就是那间郊区公寓。
这个家伙在无意的言谈当中,几乎就要触碰到“周妤”这一躯壳内最为重要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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