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没有人。昨天他和陈薇坐过的地方已被收拾好了,床上散落的书似乎也还是那几本。那个华丽的胡桃夹子却被好好地安置到了床头。罗彬瀚冲它摆摆手,又把脑袋缩回门外。
那个曾经仔细打量陈薇的女孩今天没来,只有红发男人独占店面,看起来还十分心安理得。罗彬瀚无所事事地站在柜台前偷瞟他,心中幻想起一些离奇的情节:也许这个红发男人就是他要找的隐居剑仙,他每天都佯装成客人坐在这里,用那台笔记本电脑和宇宙中的庞大势力互相交流,并且还顺便和陈薇串通好了一出针对他的恶作剧。他表面上是个社恐的老外,而实际上却演技超凡,随时能扮成另一副样子——不然何以解释他那口流利标准的中文?一个整天不跟人说话的老外可不能把发音吐得那么标准。他准会在罗彬瀚看不见的地方偷偷练习。另一种假设是那头红发和白皮肤都是伪装,他实际上是个本地剑仙,只是想找个理由不和别人说话。这没有什么不可能,要是荆璜能够逃避和陈薇说话,肯定会自愿为此变成一只鹈鹕。
怀着种种漫无边际的想象,他在柜台上给自己倒了一杯可乐,然后慢吞吞地走到红发男人桌边。当他靠近到三米以内时,对方已经半合上电脑,用警觉的眼神打量他。罗彬瀚没有表现出一点尴尬,而是笑眯眯地在旁边坐下了。
“还记得我吗?”他口气愉快地问。
红发男人大概并不愿意回答。可是罗彬瀚持续不动的笑容与凝视肯定叫他明白对方不会放他一个人待着。他非常勉强地点了点头:“你想要什么?”
“我看你经常来这儿。”罗彬瀚说。
“偶尔来,但我可没进过里边。”
这下罗彬瀚知道对方确实还记得自己。他继续用那种热络得如同老朋友的语气说:“我是这儿的员工的朋友。你懂的,昨天那个女孩带我进来的。她对我就是这么好说话。”
他知道自己此刻脸上露出的假笑定然颇为惹人嫌恶。不过,说来很有趣,他发现内向寡言的人总是吃这一套。那不是说他们能成为交好的朋友,而是这种人总不愿意去费过多力气打发一个无耻的纠缠者。他们会倾向于逃避,把视线投向遥远的天际,或是不可企及的出口。他们的思想既已逃向幻想中的清静之地,嘴巴反倒会在无关于己的事情上松一些。
果不其然,红发男人只是盯着他看了几秒,就像要躲避一滩秽物似地快速转开,并把墙上的一丛纸玫瑰视作了新的精神家园。
“我有点好奇这家店的老板是谁。”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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