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去后头热热。”他头也不抬地对罗彬瀚说,“热了以后味道更好。”
罗彬瀚没这么做。他其实一点也不饿,只是出于了解的目的才尝了尝自己拿来的那块冷三明治。它本身还算新鲜,当然也不能说极为可口,在罗彬瀚的标准里只能算是尚可。不过,他在心里补充说,再怎么平庸的手艺也好过周雨试图把所有蔬菜都煮熟再塞进面包片里。
他转着手里剩下的面包片,仿佛在研究一只被剖开的昆虫,同时用有点不经意的语气问:“你觉得这算是很好的?是这里的食物让你天天来?”
“当然不是。”红发说。
“那是什么让你这样喜欢这家店?”罗彬瀚继续用闲聊的口吻指出,“这地方已经快和自助厨房一样了。”
红发敲打键盘的手停了下来。他抬头瞧了瞧罗彬瀚,眼神显得有点黯淡,不过也可能只是因为长期盯着电脑屏幕的缘故。
“我喜欢这儿的布置。”红发说。
“看得出是非常喜欢了。”罗彬瀚边说转动脑袋,又把整个店面打量了一圈,“这里装饰是挺用心的。不过,纯粹从商业角度来说,稍微有点设计过度。我喜欢更简单实用点的风格。”
他没有提那糟糕的门面问题。不知怎么他认为红发不会关心这一点。倒不如说正相反, 这种闹市里的偏僻会特别讨一类人的欢心。而红发无疑正是这一种。可过分花哨就是另一回事了。他总觉得穿着一件写有“肃静”的套头衫的人多少跟贴满四面墙的红玫瑰不太相称。
红发的脖子稍稍扭动了一下, 非常不自在地解释道:“这只是……巧合。”
“巧合, 哦,我懂了。你也喜欢那个摇滚乐队?”
出乎意料的是,一开始红发表情显示他根本不知道罗彬瀚在说什么。过了几秒后他才明白这里边的关系。
“不是那个,”他咕哝着说,“枪花,和那个倒没关系,这只是……只是巧合。”
“巧合,”罗彬瀚愉快地说,“世上的巧合可太多了。昨天我因为巧合而看见这家店,结果却发现我以前就来过。我还听说有对夫妻把结婚戒指掉进了海里,几十年后却在一条鱼的肚子里找了回来。有时候这真叫人觉得事情都是冥冥中安排好的——话又说回来,你的巧合又是怎么回事?难道和我一样,你也觉得自己来过这家店?”
他恰到好处地在最后发出一串笑声,也就时那种“通情达理的好哥们儿”所特有的,比正常情况还要开朗、散漫和粗鲁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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