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威治区,日晷广场附近的街道上。
亚瑟穿戴着一身整齐的警服坐在摇摇晃晃的马车上。
他的手里捏着一份从旧书店里淘换来的《伦敦社交指南》,认认真真的阅读着上面的一字一句。
虽然他来到伦敦已经有5年了,但他却从未出席过任何一场正经的宴会与舞会。
之所以会这样,原因也很简单。
第一,是性格使然,比起扎堆呼吸各种社交场所里的浑浊空气,他更喜欢独自守在自家的小屋里读一点能够自我娱乐的书籍。
第二,是由于从前他的社会地位实在太低。
在半年以前,他还只不过是个苏格兰场的普通巡警,这种小角色自然不会引起上流社会的注意。像是埃尔德这样愿意和他厮混的豪门阔少,也只会出现在伦敦大学的校园里。
所以,自从亚瑟毕业以后,埃尔德在皇家海军发奋培训的那段时间里,他的社交活动基本也就是和汤姆、托尼等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聚个会,甚至连喝瓶酒都舍不得在餐馆里点太多东西。
毕竟汤姆和托尼这两个家伙,一个是已经组建了家庭,另一个则正冲着苏格兰场内部规定的结婚条件‘证明自身至少有20英镑的积蓄’而努力。
当然,即便亚瑟已经升任了警司,个人财富水平也一日千里,但他在应允科德林顿将军的邀约前,也完全没想过往社交领域发展。
这是因为19世纪英国社会的各种社交规矩实在是繁琐无比,对于一个并非土生土长,而且出身也算不上什么正经英伦中产阶级的亚瑟来说,要想全面了解这些东西绝非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完的。
就拿亚瑟手里捧着的这本《伦敦社交指南》来说,即便他已经非常努力的从今天一早上班的时候就开始记忆了,但直到现在他都没完全弄清楚。
而看完这本书后,最让亚瑟庆幸的莫过于他的家里没有女眷,而他自己又是个孑然一身的男人。
在社交领域里,这些上层的贵族小姐或是出身中层商人家庭的女性要比绅士们更加注意,而男女之间的交往,又会引出一长串的禁忌。
单是她们穿裙子就有各种成文又或是不成文的规定,裙子要分成舞会、晚宴、散步、乘车等各种类型,回乡下探亲或者聚会时还有专门的乡村服装,而在隆重场合则要特地穿上最华丽的晚礼服。
当然,虽然这些服装听起来很多样,但实际上小姐夫人们最常穿的或许还是黑色长裙,因为在这个年代里,她们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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