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黑巾,是鬼非人。
也幸而其极瘦,否则,他的眼鼻口恐怕都要被脸上肥大的“山丘”给影响了使用功能。
三是他的手和手指其长无比。
男子身高六尺有余,而其臂展近乎七尺长,可谓惊世骇人。
而其最短的手指都有寸之长,五指齐张,既可为扇,亦可为耙,似乎生来便可作武器之用。
此人便是幽鬼。
他从来都是这么独享一桌。
毕竟,同席间,他的双臂一张,就再难有容人的余地了。
高台下,另有两桌分摆两侧。
一桌上同是只有夜殇一人,原来孟婆也是与他同桌的,只是孟婆喜静不喜闹,来喝了三杯同幽鬼道贺后,便径自离去了。
对于孟婆的行径,幽鬼非但不生气,反倒开心得很,毕竟他从未见过孟婆如此干脆地一喝就是三杯,能如此给他面子,已是极为不易。
幽鬼不只是对孟婆满意,他对今儿所有的人都满意,尽管少有人向他敬酒,但他们沉醉筵席的快乐中,简单,嘈杂,无忧,最是让他为之畅快。
任何人把自己关在徒有四壁的石室内四五年光景,即便中间有三两次间断,当中的孤寂,苦涩,没有亲自体味过的人哪能懂?
源自孤独的人最怕孤独,无限的孤独会令其抓狂,唯有在吵嚷中寻求安宁才能让其回归本真。
幽鬼本便是个独来独往之人,此刻的他便极为贪婪这一刻的安宁。
他希望能这样的时间过得越慢越好,拖得越久越好,这样,他便能慢慢恢复心伤。
以有更充足的勇气,去对抗接下来一段时间内的孤独。
幽鬼举起了犀角觥。
在常人手中,宛若螺号的犀角觥,在其手中只要两只手指便能拿稳。
犀角觥中早已盛满了酒,是他为自己满上的。
他没有起身,只是冲着下首稍稍点头,便将觥中酒饮尽。
向他敬酒的是夜殇。
一个酒鬼,对你举起酒杯,一句话不说,也不需说一句话,一饮而尽,便是展示了对你最大的尊重。
对于这样的敬意,幽鬼自当以礼受之。
幽鬼刚把犀角觥斟满。
左下首,有一五大三粗的人站起身来,回过身子,高举酒杯,显然也要敬他。
站着的人便是锁爷,他正满脸堆笑,要憋出一两句喜庆的话时,却见幽鬼皱了皱眉。
原来自己左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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