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娜和陈锋,却是差不多半杯了。
因此,陈锋和布琳娜这一杯下去怎么也得万把块美元了,这显然不是在喝酒了,而是在喝美金,喝的就是这种烧钱的感觉。
布琳娜喝的时候就小心翼翼的,生怕不小心喝漏嘴了,毕竟这喝的可是钱,即便漏出一滴也都要几十上百美元了。
陈锋倒是没什么讲究,举起酒杯先小小喝了一口,然后砸吧砸吧嘴,感觉跟国内几十块钱的红酒好像是有那么一点差别,更顺口一些,其他的他就喝不出来了。
「怎么样?」诺玛见他们喝完酒,笑着询问。
「太好喝了。这才是真正的红酒。」布琳娜高兴地朝她竖了根大拇指。
陈锋则是实事求是:「我不懂红酒,就是感觉喝着还顺口,至于这酒为什么这么贵,我就不知道。」
诺玛笑着夸赞道:「你说不懂酒,但实际上你说出了酒好坏的一个核心标准,那就是喝进嘴里后顺不顺口,只要顺口的肯定就是好酒,反之不顺口的那么十之八九不是好酒。」
莫莉也跟着附和说:「对,陈锋,你是懂酒的,这瓶酒能被你品尝,也是它的一种幸运。」
陈锋被她这话说的,都不知该怎么评价了。不过,听着确实很舒服。
四人边说边聊,没多久这瓶价值二十多万美元的红酒就被喝光了。
跟着诺玛又拿出一瓶大大的香槟,介绍说这瓶香槟不是很贵,但比较有纪念意义,因为是她当初成年礼的派对上她爷爷专门送给她的,而她爷爷是专门找法国一家酒庄私人订制的,一共定制了三十瓶。
她当年的成年礼派对上使用了十八瓶,其后又陆陆续续地用掉了十五瓶,如今只剩下三瓶了。喝掉这一瓶,她家里就只有两瓶。
这香槟虽然也含有酒精,但喝起来就跟喝饮料差不多,越喝越上瘾的感觉,尤其对女人的口味。
因此,三个女人都是连着一杯接一杯的。
陈锋也喝了两杯,确实好喝。
等这大瓶香槟喝完,诺玛又拿出来一瓶金酒,也叫杜松子酒,也是她的珍藏之一。这是一种果酒,酒精含量不是很高,但也在三十多度,对她们女人来说明显是有些高了。
这会儿布琳娜明显已经喝得有些上头了,在诺玛给她倒上金酒,跟她碰杯之后,她举杯就一口闷了。
果然,这杯酒下肚后没
多久,她的舌头就开始打结了。
兰普森姐妹俩见此再接再厉,又跟布琳娜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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