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略了对员工的培训。
如果你不改变一个人的习惯,那么一项制度最多只能保持到强行监管结束的那一刻。
不要说28天改变一个人的话,那是这个人自己想变,然后才能用所谓的28天来培养成习惯。
若是这个人自己不想改变,甚至心里还在嫌麻烦、排斥,别说28天,28年都不可能。
反过来,如果能够将“素养”这一条执行到底,其他要求不过是顺理成章的事。
不过话说回头,这个也不能全部怪企业主或者执行人,因为那时候的员工都是打工人,你不知道人家什么时候会走,还会花大力气将他培养成职工典范吗?
你要是敢培养,人家就敢转头跳槽。
日本之所以能施行,是因为当时日本流行的是“终身雇佣制”,除非是犯了大错,或者公司都要撑不下去,否则日本企业主不会轻易开除一个人,而员工更不会主动辞职。
这样的员工,自然有培养价值。
现在的情况是,这年头的职工何止是终身制?简直就是“生死制”!
从娃娃出生开始,他就是厂里的人,只要工厂不倒,他又愿意进厂,那一直到进火葬场,生老病死、甚至包括结婚成家,工厂都要管着。
这样的职工还不值得好好培养?!
比如杨厂长他们就从来没考虑过这个问题,他提出疑问,只是单纯的出自对这条管理办法的不解。
但他也是老牌大学生,思维高度和理解能力都远超常人,此时听陈凡这么一说,立刻就明白其中的道理,连连点头说道,“对对对,再好的政策,也要靠人来执行,如果人都不合格,那么好政策也落实不下去。”
他低头再去看这套办法,只觉得字字珠玑,不由得连连点头。
这时工会赵主席略带不解地看着陈凡,问道,“你刚才说另外还有三大原则,安全、速度和节约,为什么不一起写上呢?”
陈凡耐心解释道,“安全当然是重中之重,但是我说的安全,并不只是指生产安全。如果只要生产安全,能够把这五条原则执行到位,就基本上可以杜绝。”
杨厂长立刻来了兴趣,拉过椅子坐到他对面,又递过去一支烟,好奇地问道,“难道除了生产安全,还有别的什么说法?”
别提人身财产安全,那是基本常识。而且也不归厂方领导管,那都是保卫科的事。
而保卫科除了对厂方负责,同时还要接受公安处的领导,责任不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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