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江大学,体育场篮球馆。
今天的篮球馆可以说是人满为患,毕竟一个学校最受欢迎的男生,大多也都是出自体育系了。
且不管这些体育系的男生们颜值如何,至少他们身体健壮啊。
很多人都练出了腹肌,也不知道是不是就是想要吸引女生的目光?
今天是体育系和研究生系的篮球友谊赛,而大部分的观众都是女生,也都是冲着体育系的男生们而来。
所以体育系的支持者自然更多,至于研究生系的支持者就寥寥无几了。
大四毕业之后,报考了研究生的人虽然并不少,但他们更关注的自然是学业,或者说以后的工作,而不再是校园生活。
“顾顺!”
“顾顺!”
“顾顺!”
“……”
当体育系篮球队的队员们蹦跳着入场的时候,场馆之中顿时响起了一片山呼海啸的声音,气氛极其热烈。
尤其是那个篮球队的队长顾顺,长得高大挺拔,那张脸也长得阳光帅气,自然是众多女生们第一个关注的对象。
“咦?那不是卢冲的舔狗吗?没想到人气还挺高!”
研究生系这边,当秦阳看到体育系的人进场后,还听到那些女生声嘶力竭的欢呼时,脸色不由变得很是古怪。
说起来研究生系这边,雷洋、林启和萧默都是篮球队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们才被分到了一个寝室。
其中萧默是研究生系篮球队的主力,雷洋和林启则是替补,至于篮球队的其他人,秦阳就都不认识了。
有着这三个室友,秦阳并没有去跟其他人一样去挤观众席。
而是跟着坐在了最前排的位置,也就是休息区这里,也算是一些特权吧。
“嘿,顾顺可是体育系篮球队的队长,还是楚江大学校队的队长,很多女生都暗恋他呢。”
旁边的雷洋听到秦阳的话,便是接过话头笑了一声,口气之中蕴含着一丝羡慕。
别看那天顾顺跟着卢冲的时候表现有些不堪,但这个时候确实是无数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这一点不得不承认。
“雷子,既然他是篮球队的队长,那体育系这一次突然邀请咱们研究生系打友谊赛,确定没有什么猫腻吗?”
秦阳目光微微闪烁,先是提出一个问题,然后又说道:“我可是看到除了顾顺之外,他们队里还有好几个眼熟的面孔呢。”
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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